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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函
環辦函〔2008〕710號
關於舉辦2008年全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培訓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提出的“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實施職業資格管理”、“擴大國家重點監控污染企業實行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要求,按照《關於印發〈2008年度全國性環保業務培訓計劃〉的通知》(環辦函〔2008〕177號)和《關於深化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環發〔2008〕89號)的統一安排,我部定於2008年10月-12月舉辦七期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第一期培訓內容包括:前期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總結;2008-2010年試點工作方案;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基本理論及方法、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框架等。

  其他各期培訓內容包括:環境保護基礎知識、污染減排政策;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和標準體系;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社會環境責任;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基本理論及方法,包括日常環境管理和環境應急管理等;環境污染控制和監測技術進展;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框架。

  二、培訓對象

  第一期培訓班的培訓對象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地市級環保部門負責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工作的人員。

  其他各期培訓班的培訓對象包括省級和地市級環保部門負責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工作的人員,以及納入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範圍的企業環保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的人員。

  三、培訓時間、地點

  第一期培訓班

  報到時間:2008年10月20日

  培訓時間:10月21日至24日(共四天)

  培訓地點:廈門市。

  第二期培訓班(西北地區)

  報到時間:2008年10月27日

  培訓時間:10月28日至31日(共四天)

  培訓地點:西安市。

  第三期培訓班(華東地區)

  報到時間:2008年11月3日

  培訓時間:11月4日至7日(共四天)

  培訓地點:蘇州市。

  第四期培訓班(華北地區)

  報到時間:2008年11月17日

  培訓時間:11月18日至21日(共四天)

  培訓地點:天津市。

  第五期培訓班(華南地區)

  報到時間:2008年11月24日

  培訓時間:11月25日至28日(共四天)

  培訓地點:珠海市。

  第六期培訓班(西南地區)

  報到時間:2008年12月1日

  培訓時間:12月2日至5日(共四天)

  培訓地點:貴陽市。

  第七期培訓班(東北地區)

  報到時間:2008年12月8日

  培訓時間:12月9日至12日(共四天)

  培訓地點:長春市。

  具體地點將於2008年10月中旬在中國環保熱線網(www.12369.gov.cn)和中國環境在線網(www.ceec.cn)上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一)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局(廳)嚴格按分配名額(見附件一)統一組織報名,並將第一期和第二-七期的培訓回執(附件二)分別於2008年10月15日、10月28前傳真至我部宣教中心,同時抄送部環境監察局。

  (二)請參加培訓人員攜帶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張,並於報到時提交會務組。培訓人員交通及食宿費用自理。

  (三)聯絡人

  1、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孫振世、李丹

  電話:(010)66556448,66556476

  傳真:(010)66556444,66556457

  電子郵箱:sun.zhenshi@mep.gov.cn, li.dan@mep.gov.cn

  2、環境保護部宣教中心董文萱、張銀太

  電話:(010)84630870,84630875

  傳真:(010)84653813,84634268

  電子郵箱: jianduyuan@ceec.cn

  附件:

  1.2008年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培訓班名額分配表

  2.2008年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培訓班報名錶

  

二○○八年十月七日

主題詞:環保 守法 監督員 培訓 通知

抄送:中日友好環保中心。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10-10】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