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政務信息->環境保護部公文->環境保護部函
環境保護部函
環函〔2008〕233號
關於命名國家環境保護湖泊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的通知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你院《關於申請驗收“國家環境保護湖泊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的請示》收悉。根據《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部組織驗收委員會對該重點實驗室進行了驗收。驗收委員會在聽取建設總結彙報的基礎上進行了現場考察和綜合評議,認為該重點實驗室完成了《國家環境保護湖泊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確定的建設內容,建設期內圍繞湖泊富營養化和污染治理等關鍵科學問題和重大國家需求,從湖泊富營養化機理、富營養化控制與管理技術等多層次上展開研究,完成了多項國家重大科研課題,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為我國湖泊水污染控制與管理提供了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撐。實驗室硬體設施較為完善,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形成了合理穩定的科研梯隊,建立了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行機制,具備了較強的研究與支撐能力。該實驗室完成了預期建設任務,達到驗收要求。經研究,我部同意國家環境保護湖泊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並予以正式命名(見附件)。   

    請你院按照《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驗收委員會所提建議,在現有研究方向的基礎上,進一步凝練重點、突出特色,更好地為湖泊學科發展和環境保護服務。

    附件:國家環境保護湖泊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名稱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題詞:環保 重點實驗室 命名 通知

抄送:科技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環境保護部南京環科所,環境保護部華南環科所,各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

附件:

國家環境保護湖泊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名稱

   

實驗室主任

依託單位

國家環境保護湖泊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

吳豐昌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字體:【    】 更新日期:【2008-10-07】   【打印】 【關閉】